危房鉴定报告:“难以保证房屋居住与使用的安全”
徐先生家在市区环城东路58号一栋混砖结构的老房子里,楼里一共住着18户居民。这栋楼建于1965年,如今,用肉眼就可以看到墙体已有多处裂缝,墙脚砖头酥化。因为房子紧挨市区交通要道,车辆来往多,压力重,房子局部已经明显沉陷,且倾斜严重。
徐先生指着顶上脱落的楼板告诉记者,10多年前,这些楼板就开始陆续往下掉石灰和木条,住在这下面的人都很担心。“台风来的时候,会有雨水漏进来,积在房子西北侧,排都排不出去。”有住户这样诉苦道。
2011年8月,这栋楼全体业主向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申请危房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为“D级危房”。这份危房鉴定报告称:“难以保证房屋居住与使用
的安全”、“建议立即停止使用”、“危房一律不得用作出租房出租”、“向西北倾斜17.059‰”。但距离危房鉴定已过去近3年,这里的住户仍大多居住于
此,其中还不乏一些租房户。
既然早知道是危房,为什么不向有关部门申请拆建?徐先生称,全楼18户户主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无法解决拆迁的问题。“我们这里有一些贫困户、低保户,重建费用对我们来说也是不小的难题。而且子女大多在外地,我们也不知道能搬去哪里。”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能否“原拆原建”要看情况确定
温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负责人介绍,无论房屋是什么性质,温州从2008年开始暂停房屋安全鉴定收费。
这名负责人认为,一些住户对房屋的不正确使用,会增加房屋的安全隐患。“好多住户擅自加层,这会对房屋的承重造成压力。还有一些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对房屋人为损坏,比如装修时在墙体随意开洞、随意改变门窗位置等,造成房屋结构功能改变。这些对房屋的损害是很严重的。”
像徐先生家这种情况能否申请拆建?昨天,市规划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去年底,我市出台了关于温州市区危旧房改建的管理意见,危房能否
“原拆原建”要根据情况、分类型确定。“危房申请拆建的审批程序等具体实施细则,需要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该负责人称,“最近,市住
建委牵头,正在对危旧房进行大规模调研,或会根据排摸的具体情况决定下一步措施。”
市住建委:将地毯式排查全市危旧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戴旭强称,根据省住建厅通知要求,温州各县(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将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抽调专业人员,对市域范
围内,特别是城市范围内的危旧房屋展开一次地毯式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按“栋”建立房屋档案。对于房屋涉及的危险程度,按照A、B、C、D各类类型,建立
房屋信息库,重点加强对C、D级房屋的管理,同时加大对C、D级危房的排险减危工作。
此外,对违章建筑特别是违法加层、违章装修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