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套房无两证
陈先生的家在西排村银都公寓A栋301室。他是苍南县钱库镇人,2003年,他从陈云余的手中,买下了这套房子。
本来当时的房价是12万6800元,但陈先生以11万6800元购入,便宜了一万是因为这套房子提供不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陈先生说:“他(陈云余)说,等房产证和土地证办出来后,再交这一万块。”而双方的凭证就是一张手写的《卖尽契》。
11年过去了,这两个证件现在还没有着落。
陈先生说,自己是打工的,辛苦攒下点钱,买下套房子就是为了安身立命,但没有“两证”,安全无从说起。
整个A栋共有36套住房。502的陈先生说,加上自己,这里就两家是西排村的村民。
他们找过陈云余多次,得到的解释有很多,而真正无法办理两证的原因却一直不知道——其实这里是一块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建商品房
这里原本是龙港纪浩内燃机修配厂的建设用地。苍政地[1996]104号文件显示,政府协议出让1266㎡土地给龙港纪浩内燃机修配厂建生产车间、道场,地点坐落于龙港镇西排村。
西排村村主任陈时万说,龙港纪浩内燃机修配厂一直没建起来,后来以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陈云余。1996年,陈时万是西排村副主任。
而陈云余将这里开发成了住房——银都公寓A栋12间8层及边上西三路499号的四间。
陈时万说,陈云余改变这块土地功能前,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建成的住房,还占用了部分村民的自留地及河道。
301室的陈先生购房时,陈云余是西排村党支部委员,后来任西排村党支部书记,去年卸任。
村民说,陈云余卸任党支部书记的原因,是因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共苍南县龙港镇纪委文件龙纪[2013]84号显示,西排村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两次在浙商银行开设村集体账户、村综合办公楼建设没有采取招投标以及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原规划建筑面积的行为,身为时任西排村党支部书记的陈云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苍南县国土:未补办手续
针对村民反映的情况,苍南县国土资源局查阅档案资料后,向本网发来了以下情况说明:
龙港纪浩内燃机修配厂于1996年12月,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地〔1996〕104号文件批准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1266㎡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座落于龙港镇西三路495-501号。1997年1月动工建设,沿街建成一幢4间6层砖混结构公寓式的楼房。之后,该厂又在该楼房的后宅兴建了一幢12间七层砖混结构楼房。
2003年5月,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照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1994〕115号文件,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厂位于龙港镇西三路的4间6层楼房立案处罚,并作出苍土监罚字(2003)39号处罚文件,并于同年补办用地手续。
2005年7月,苍南县人民政府针对个人、企业违法用地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了苍政地〔2005〕162号文件,文件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2005年12月31日止停止实施。在此期间,当事人并未向县清理个人住宅违法用地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处罚补办。
陈云余告诉记者,早前他已经向国土部门提交了手续,但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没批下来。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法律,其后幢12间楼房占地属改变城市规划用途,应由住建部门处罚该违法行为。